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接收2011年校外免试经济法、民商法法学硕士研究生推荐程序

2010-08-29 | 查看: 152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已经获得学校向外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11工程”及其以上国家重点大学的优先)。
二、申请材料
  1.2011年接收校外推免研究生申请表(网上报名后打印,共2页)。
  2.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必需,可在复试时提供)。
  3.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可选)。
  4.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学术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可选)。
三、申请办法
  1.申请人于2010年9月25日(以邮戳为准)前登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教育网(http://gradschool.ustc.edu.cn/)或登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网站(http://spa.ust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210.45.65.103:8003/,将网上报名后打印的申请表和全部申请材料寄(送)至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初审。
  2.申请者须提供所在学校教务处同意向外推荐免试的证明信。如有困难,可在到校复试时提交。
  3.申请材料经审核后,将通知符合申请条件者到校进行复试。
  4.复试过程包含统一在我校校医院接受体检。
  5.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发给拟接收函。收到拟接收函的同学须到原所在院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加盖公章),完成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一般为11月10日至11月14日)后将材料寄往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6.学生一旦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列入就业计划。
  7.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招生单位有权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
四、“优秀新生”奖励
  为奖励优秀硕士新生,我校自2010年起设立“优秀新生奖”,奖励额度为1万元/生。首批“985工程”建设高校前30%、“985工程”建设高校前10%、“211工程”建设高校前3%以及有特殊成绩的推免生都可申请“优秀新生奖”。同时,我校接收录取的科学学位推免生均享受全额学费奖学金。


联系电话:0551-3607760
联 系 人:王老师、高老师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研究生部
邮  编:23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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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