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学习中心工作细则
(学籍管理部)
一、招生录取工作
学习中心须经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考察,签订建站协议,并报所在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才可进行网络教育招生工作。
学习中心每年要对本地区生源情况、社会需求情况进行调查,同时根据本站的办学条件,确定当年招生计划。
学习中心申报的招生专业不得超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现代远程网络教育公布的招生专业。如果某专业市场需求很大,学习中心需写出报告,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经学院研究决定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学习中心申报招生计划必须写清专业、层次和招生人数,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在每年十二月底之前将招生计划上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网络教育学籍管理办公室,未报招生计划的学习中心视为不招生。
学习中心接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批准的招生计划通知后,主动到所在省(市)招生部门备案,争取省(市)招办的支持。
学习中心的招生计划被批准后,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招生宣传,所需费用由学习中心支付。学习中心的招生宣传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要与招生计划及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相符。印发的招生宣传广告,须经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批准。一旦发现学习中心发布虚假广告,将取消其当年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其学习中心的资格,产生的后果及影响由学习中心负责。
学习中心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及当年的招生计划,可以举办辅导班或补习班,并根据当地的特点有效地组织生源。
学习中心应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原则,按照相关工作程序认真进行报名组织和初审工作。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统一布置入学考试工作,各学习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学习中心负责报名的资格初审,对报名者的材料进行验证。
学习中心负责收取报名者的相关材料:电子照片、免试入学材料、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承诺书。
学习中心必须负责将学生报名信息准确、完整地录入管理系统内。
学习中心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组考表上报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
学习中心必须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的安排,及时将报名者的相关材料送交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审核录取。
新生注册
新生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由我院统一制作,由学习中心发给学生。
学习中心按《学生交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收取新生费用,办理入学手续。
学习中心按《学号编码规则》编写学生的学号,负责填写学生证并交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盖章。
二、学籍管理工作
学习中心要严格执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学生档案材料要做到齐全、准确和规范。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各学习中心配合网络教育学院进行此项工作。如有学籍变动情况,首先由学生提出申请并填写学籍异动表,经学习中心同意并签字盖章,由学习中心提交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籍管理部。
学习中心负责在每学期开学后三周提交退学名单上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
毕业申请一年两次,上半年截止日期4月30日,下半年截止日期10月30日。学习中心要对本中心应届毕业生提前做好毕业前准备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学业成绩表等。
学习中心从我院集中领取本中心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档案,并负责发给学生同时签字存档。学生凭学生证领取毕业证书,学习中心负责收回学生的学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