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和创新:保护创新成果

2013-11-14 | 查看: 124

  11月10日下午,国际著名创新管理专家Christopher Westland教授在第五教学楼为我院师生讲授“法律和创新:保护创新成果”的讲座。讲座分为三部分:创新对国家的重要性、从个人到国家的创新,和构建法律规范创新,Westland教授娓娓道来,向在座师生解析创新及创新相关法律的积极联系。
  J. Christopher Westland是美国伊利诺伊(芝加哥)大学的教授,是国家外专局聘请的高级外国专家,同时也是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聘请的海外讲席教授。Westland教授具有数学、金融财务和信息决策管理系统的多学科背景,是创新和管理的资深专家,发表了众多学术论文和著作;他也曾是微软、英特尔、摩托罗拉、V-技术、航空航天公司、IBM公司、太平洋贝尔和许多高技术公司的估值和技术战略顾问。
  Westland教授首先介绍创新的重要意义和知识产权在增强企业、国家价值方面的重要作用。研究表明30年来,在创新方面的投资与投资回报率(ROI,return on investment)正相关,信息密集型产业的盈利占经济发展的比重越来越高,比需要大量投资的机械制造业有更高的回报率,因此创新成为创造国家财富的动力。
  为了更清晰的向大家描绘关于创新的蓝图,Westland教授从个人-社会两个层次阐述创新的不同角度。对创新的研究有若干领域的议题:创造力的特质和测量、创新人才的人格特征、创新人群的描述和历史统计、如何领导创新人才以及激励、保持创造力的工作环境。Westland教授根据大脑和认知科学的最新研究结果,向我们表明人类大脑对社会网络的认知需求是创造力和创新的来源,但同时美国社交网络及微博服务网站推特和推特消息的研究显示,人类社交网络中最大的朋友个数在150左右,大脑和社会交往仍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影响个人和社会的创新。

  在阐述关于调节和规制创新的法律时,Westland教授从法律和公平的起源讲起,指出法律是社会标准、价值和期望的反应,帮助我们在社会问题变得难以管理之前避免或解决。Westland教授用风趣动人的故事向我们讲述了欧洲法律的缘起,在欧洲启蒙运动之前教会同时把持了法律、科学与宗教,三者区别很少,而时代的发展这三个方面逐步分开,几乎很少有交流,从这个角度来讲对科技法来说是个很大的问题。Westland教授来自美国中北部最大的城市芝加哥,向大家细致介绍了美国的知识产权体系和存在的利弊,与我国的知识产权和科技法体系不同。他也向各位介绍了保护知识产权的不同战略考量,从时间历史的角度,阐述了专利战略的发展阶段和不同策略。
  在讨论环节,在座师生就转基因、植物新品种等创新科技与法律交叉领域的问题、中美两国之间的差异,向Westland教授请教;Westland教授宽广的学术视野、深厚的学术底蕴、清晰敏锐的思路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中国科大公共事务学院

201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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