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试成绩复查管理规定

2022-01-07 | 查看: 13

 

 为满足学生对课程考试成绩复查的要求,规范课程考试成绩复查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学院特制定本规定。

  1.  课程考试成绩复查办法

    1. 申请复查成绩的考生须在考试成绩公布后 10个工作日内,到当地学习中心提出申请,由当地学习中心管理人员审查汇总。

    2. 各学习中心于考试成绩公布后 10 个工作日内汇总并确认学生、科目查询,并报学院网络教学部。

    3. 学院网络教学部收到复查学生名单和科目后 10个工作日内,将复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学生中心。

    4. 各学习中心接到课程考试成绩复查结果后,及时通知相应考生;考生也可到学习中心查询。

  2.  课程考试成绩复查内容

    1. 首先核查课程考试成绩类别:成绩有效、缺考、作弊或其它。

    2. 若课程考试成绩有效,则只核对卷面实际分数,核分时不涉及评分标准和评判尺度,不重新批阅试卷。

    3. 通过上述核查发现课程考试成绩记录有误,学院将及时在考试系统中进行相应修改。

4.通过复查,无论课程考试成绩是否记录有误,学院都会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学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