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写作是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综合考核。毕业论文能综合反映学生是否达到大学本科毕业水平。
为做好毕业论文写作工作,规范毕业论文的写作程序和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申请毕业论文的基本条件
毕业论文写作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独立的一门课程设置,占10学分。各专业学生须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考核合格后,方能进行毕业论文写作。
二、毕业论文写作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写作总时间(从申请到成绩发布)为6个月。
上半年:4月10日~10月20日
下半年:10月10日~次年4月20日
三、毕业论文写作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本科(含专升本)学生应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且考核合格,已经取得的学分达到规定要求,方可申请毕业论文写作。
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论文写作,学院专门开设了《科技写作》课程(二个学分)。在准备阶段,学生应在选修最后一批课程的同时选修《科技写作》课程,或者在申请毕业论文写作前的选课阶段选修该门课程,选课操作与其它课程相同。
(二)申请、选题、确定阶段(约30天)
1.申请、选题(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交)(约25天)
上半年:4月10日~5月5日
下半年:10月10日~11月5日
(1)学生达到毕业论文写作的申请条件以后,在网上学生中心主页的“论文写作”栏目中提出写作申请,通过系统认证后有毕业论文写作资格的学生。学生可在此选题。
(2)学生可根据学院提供的论文选题或自拟的题目及自己的专业与兴趣,选择毕业论文题目。学生论文选题所涉及的领域须是自己比较熟悉的,不要一味赶时髦、追热点。论文题目宜小不宜大。学院所提供的论文选题,有些属于研究方向性的,题目较大,学生可选取其中某个部分或某个方面确定论文题目。
2.确定结果查询(约5天)
上半年:5月6日~5月10日
下半年:11月6日~11月10日
学院将综合考虑学生选题意愿和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情况,最终确定每位学生的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并告知指导教师。学生可于5月10日/ 11月10日前后,上网查询结果,同时下载论文写作格式模板,论文写作格式必须以该模板为准。
(三)写作阶段(约160天)
上半年:5月11日~10月20日
下半年:11月10日~次年4月20日
1.起草提纲及评语查询(约35天)
⑴提纲起草、提交(约20天)
上半年:5月11日~5月30日
下半年:11月10日~11月30日
学生根据选题搜集资料,起草论文提纲。提纲完成后发至指导教师邮箱。论文提纲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20日/11月20日。如未按时提交论文提纲,视为放弃此次毕业论文写作。
(2)提纲评语查询(约15天)
上半年:6月15日前
下半年:12月15日前
学生可于6月15日/12月15日前上网进入自己邮箱查询。论文提纲是否通过,指导教师会在评语中给予明示。若论文提纲通过,学生可开始写作论文初稿;若论文提纲未通过,学生应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修改提纲,或重新查阅资料、起草提纲,并根据修改后的提纲直接进行论文初稿的写作。
2.初稿写作及评语查询(约50天)
⑴初稿写作、提交(约40天)
上半年:6月16日~7月25日
下半年:12月16日~次年1月25日
学生根据论文提纲写作论文初稿。初稿写作完成后,提交给指导教师。论文提纲未通过的学生,提交论文初稿时,应同时提交修改后的论文提纲。论文初稿提交的截止时间为7月25日/次年1月25日。如未按时提交,则直接进入下一写作环节。
⑵初稿评语查询(约10天)
上半年:8月5日前
下半年:次年2月5日前
学生可于8月5日/次年2月5日前查询指导教师给出的论文初稿评语。评语中会明示初稿是否还需修改。如指导教师认为无需再做修改,则该初稿将被视为定稿;如指导教师认为还需修改,则学生应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进入下一写作环节。
3.修改、定稿写作、提交(约65天)
上半年:8月26日~10月10日
下半年:次年2月6日~4月10日
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充实、完善,直接上网在“毕业论文写作”栏目中提交,直至定稿。期间请与导师及时联系,不要拖延。定稿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次年4月20日。论文定稿提交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任何学生不能继续进行论文提交。
(四)论文答辩
上半年:11月1~20日
下半年:次年5月1~20日
在此期间,择时进行毕业论文答辩。答辩在学院指定地点进行。
学生必须做好论文答辩的准备,并按规定时间参加答辩。不按时参加论文答辩者,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答辩程序为:个人陈述论文内容(5分钟以内)→答辩组教师提问,学生回答→答辩组教师打出各自的初评成绩→答辩组讨论并评出每个学生的最终成绩。
(五)论文成绩发布(约20天)
上半年:11月30日前
下半年:次年5月30日前
论文答辩结束后,学生可随时关注网上成绩发布通知。学院将于每年5月30日前和11月30日前发布毕业论文成绩。论文成绩及格(含)以上者,将取得相应的学分;成绩不及格,不能取得相应学分。学院将为需要进行第二次论文写作的同学,重新开通毕业论文写作申请权限,在规定学习期限内,学生可自行决定是否重新申请写作毕业论文。重新申请写作毕业论文视为重修,需按学分交纳费用。
四、毕业论文成绩
毕业论文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五等。
(一)毕业论文写作申请获得批准,但未按时提交论文提纲者,视为放弃此次毕业论文写作,毕业论文成绩为不及格;仅提交论文提纲,而未提交论文初稿、修改稿及定稿者,毕业论文成绩为不及格;已提交论文初稿、未提交修改稿及定稿者,视初稿为定稿,并据此评定成绩;已提交论文初稿、修改稿,而未提交定稿者,视修改稿为定稿,并据此评定成绩。
(二)毕业论文成绩及格(含)以上者,方可毕业。申请学士学位者,毕业论文成绩应在良好(含)以上。
(三)毕业论文须独立完成。如有拼凑、抄袭、代写、网上下载等行为,一经发现,所写毕业论文无效并不准补写。正在撰写者,取消毕业论文写作资格;已评定成绩者,取消成绩;已准予毕业者,宣布毕业证书作废;已授予学位者,宣布学位证书作废。
(四) 毕业论文成绩由答辩组评定,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公布。
五、其他
(一)学院为本科层次学生提供两次毕业论文写作机会。学生在第一次毕业论文成绩公布后,如果对自己的成绩不满意,可以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第二次申请毕业论文写作。如果第一次毕业论文写作被认定为“作弊”,则不允许第二次申请写作。重新申请写作毕业论文将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分配论文选题及论文指导教师,学生应根据重新分配的论文题目进行写作。毕业申请和学位申请的时候选用最高成绩。提交毕业申请后,不得再申请毕业论文写作。
(二)学生在提交毕业论文写作申请时,账户中必须预留有相应学分的学费,否则申请将不予批准。毕业论文写作申请提交成功后,相应学费即从账户中扣除。申请第二次毕业论文写作,需按学分重新交纳相应费用。
(三)毕业论文写作共分为四个环节,请同学们务必在每个写作环节及时地与指导教师联系,按照提交文稿。在论文写作各环节中,相关问题可随时发邮件至 wlstu@ustc.edu.cn.咨询。
(四)学院将对取得“优秀”成绩的毕业论文,在学院教务管理网站“优秀论文管理”栏目中全文公布。如因著作权发生纠纷,由学生本人负责。对毕业论文有抄袭行为者,将按学院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六、毕业论文申请及写作流程
详见《学生上网操作流程》。
此管理规定自2007年开始执行,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制定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