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学校《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教职工返岗工作的通知(四号公告)》的要求,现就公共事务学院教职工返岗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返岗工作时间
定于2020年2月17日(星期一),公共事务学院教职工返岗工作,作息时间原则上与正常工作相同。
二、返岗工作原则
为保障教职工的健康安全,学院各部门恢复基本运行,在安排返岗工作上要遵循以下原则:
1. 在保证各项工作能够基本开展的前提下,尽可能少的安排教职工到岗工作;
2. 按照“非必须、不返校”的要求,严格把握身体状况良好的教职工才能返校工作的原则;
3. 学院领导干部、行政人员安排轮流值班,学院教学、科研人员尽可能在家开展网上办公、线上教学等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各单位要灵活安排教职工返岗工作方式。
三、《返岗确认书》发放
按照谁管理谁确认的原则,学院教职工(含编外用工人员)《返岗确认书》由所在院内单位发放,具体安排如下:
1. 学院办公室负责全院教职工《返岗确认书》的发放。
2. 办公室要统计所属教职工(含编外用工人员)寒假期间,尤其是2月1日以来的情况,精准掌握从外地返回合肥的教职工行程、居住地(小区)、行动轨迹、健康状况(含家人等密切接触人员)、自我隔离情况等。
3. 教职工在办理《返岗确认书》时,要如实反映个人情况,对不实信息一经查实,将按照学校规定追究责任。
四、返岗工作的防控要求
1. 返岗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入校门时要主动配合测量体温、出示一卡通和《返岗确认书》。
2. 返岗人员进入工作所在楼宇时要主动配合登记、测量体温以及出示证件等。
3. 返岗人员要做好工作场所的室内清洁和消毒工作,保持室内空气的适当流通。
4. 返岗人员要做好工作期间的个人清洁和防护,工作中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他人的近距离接触,务必不要长时间聚集交谈。
5. 返岗人员要做好工作期间的安全用电、消防防护等工作,及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6. 由于疫情防控期间返校人员较少,返岗人员若发现任何问题,应及时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
五、防控期间学院行政工作安排
1. 疫情防控期间,学院安排1名院领导、2名行政人员于工作日在岗值班,及时处理事务。
2. 学院值班的2名行政人员分别接受教学类和非教学类事务的处理,请需要办事的教职工先做好电话联系和沟通,尽量避免办理事务的多次往返。
3. 需要领导签字事务,尽可能在分管领导值班时间前来办理。若因时间紧迫,可由值班人员先行审核并联系分管领导同意后,请值班领导代签或使用分管领导的签名章。
4. 工作会议尽量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减少人员的聚集。
5. 在非值班期间,学院各级领导干部、行政人员务必保持联系便捷的状况,遇有特殊或紧急情况能够及时返岗工作。
六、防控期间学院党组织工作安排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阶段,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要切实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学院各级党组织要以网络等形式,及时学习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学校《关于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作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努力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必胜信心,勇于担当作为,发挥组织优势和带头作用,保障师生安全。
在正式开学之前,学生务必不得返校,做到离校不离学;学院教职工根据实际情况轮流安排上岗,做到不集中返校;学院领导干部不得脱离岗位,做到靠前指挥。
公共事务学院
2020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