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肖尤丹老师访问我院并开设讲座

2011-09-26 | 查看: 42

  9月24日,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肖尤丹老师访问我院,并与我院王忠平、胡海洋等师生就院所合作课题“科教结合――科技法律研究生创新培养项目”进行了深入的讨论,针对科教双方开展合作与交流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并就该项目合作的下一步深化开展以及人才培养等内容进行洽谈并达成共识。随后在我院师生的陪同下,肖尤丹老师参观并考察了院所共建的“科技法律与创新政策诊所”,并为我校师生开展了一场以“我国大学知识产权政策障碍及其治理”为题的讲座,我院法硕中心主任杨辉、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宋澜、法律诊所主任王忠平、水环境研究中心主任聂隽、胡国宝等师生参加讲座。
  肖尤丹博士从国家战略入手,分析了国家对我国大学的创新定位:“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基础研究和高技术领域原始创新的主力军”,大学承担着教书育人、学科建设、成果转化、科技创新等多重功能。肖博士认为,这些定位高估了我国大学的研究开发能力。他用精确的数据分析了大学专利申请情况、大学专利授予情况以及开展研究与开发活动的大学比例等现实情况,得出以下结论:一、全国大学专利的申请仅集中在25%左右的大学里面,存在严重的发展不均衡;二、专利的输出少,转移实施率低,据统计2003―2009年大学专利出售量仅占专利授权量的7.92%。
  肖博士认为,导致以上问题的原因有很多,公共政策的不适尤其是知识产权政策存在障碍是重要原因之一。他认为我国大学知识产权政策的障碍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科技成果管理与知识产权客体的概念混淆与界定模糊;二、大学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转移的功能缺失与中介缺位;三、大学国有资产管理与知识权利利用的政策冲突和调整交叉,直接导致大学在专利授权与专利转让方面的权利和责任不成比例;四、大学人事制度与权益分享的制度模糊和机制失调。
  针对以上四种障碍,肖博士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首先,应当尽快出台促进大学科技创新的相关政策措施,如加大大学科研事业费用的投入与保障、建设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建立大学间科学实验平台的共享机制等;其次,要把促进大学科技创新作为知识源头加以开发,强化大学运用公共科技平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普及与进步的作用,将科技创新作为与教书育人同等重要的社会责任;再次,将知识产权产品和技术成果作为特殊的无形资产单独进行规范和调整,并纳入经营性资产予以统一运营;最后,大学也应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产品和技术成果登记、转移、利用规则,采用更为开放、灵活的方式放权让利,形成技术创新的良性循环。
  肖尤丹博士以其深厚的理论基础、透彻的政策分析、精确的数据引用、严密的逻辑论证,为我院师生剖析了我国大学知识产权政策中所存在的障碍,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资料翔实、讲解精彩,受到我院师生的热烈欢迎。

中国科大公共事务学院

2011-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