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大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

2009-07-03 | 查看: 135

  国务院学位办近日印发《关于批准新增法律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学位办[2009]35号),公布了2009年新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中国科大等35所高等院校获准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这是我校继获MBA、MPA、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后获得的第四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型。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的获得,丰富了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的构架。目前,学校已初步形成了管理、法律、工程等并存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法律硕士、MBA、MPA、工程硕士等专业学位教育的开展,对于深化当前正在进行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引导研究生教育在硕士层面向应用型教育的转型,具有重要牵引意义。
  我校法学教学与研究起步于1985年,1988年正式成立的科技法学研究室,是全国最早成立的科技法学教学与研究机构之一。在法学学科建设上,学校结合自身强大的理工科背景和科技研究实力,在科技与法律的交叉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在科技法学和知识产权研究领域形成了自己的研究特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按照我校法律硕士教育规划,学校将结合强大的科技背景和多年来在科技法和知识产权法上形成的教育研究优势,在这两个方向上开设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努力培养一批能够在国家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特别是科技产业领域)和社会团体从事科技法律及知识产权工作,能够在立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科技法律及知识产权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公共事务学院

2009-07-03